近的新闻报道频频提到自由贸易协定。例如,印度决定不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RCEP)。由16个国家谈判了七年的RCEP,将可创造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印度决定不加入该协定,令包括新加坡在内的许多印度朋友非常失望。我们希望见到印度在本区域发挥领导作用,希望它会在不久的将来加入RCEP。
在国内,一些新加坡人抨击了新加坡与印度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即2005年签署的《全面经济合作协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简称CECA)。他们批评CECA存在缺陷,即它让太多印度人来新加坡工作,从而抢走了新加坡人的工作。这是一个误解,我稍后会解释。
我曾担任新方首席谈判代表,与美国谈判自贸协定。有鉴于此,我想在此向各位读者解释:什么是自贸协定?自贸协定和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有区别吗?这些协定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吗?新加坡自贸协定政策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我们的自贸协定如何使新加坡经济、新加坡出口商和新加坡人民受益?针对CECA的批评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