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频传 中国教育部对研究生导师定“十不得”

在爆发多起研究生自杀事件后,中国教育部昨天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简称《准则》),对研究生导师颁布10个“不得”,包括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据中国教育部官网发布,除了上述两个“不得”外,还包括: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

《准则》强调,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对于学校层面,教育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

中国近年不断传出研究生自杀事件,引起社会热议,据报当中不少与研究生导师有关。

10月13日,大连理工大学一名研究生在实验室自缢身亡。据报道,这名研究生在遗书中提及为了逃避找工作而考研究生,却遇到不负责任的导师,自己的研究生生涯从而处于“浪费时间”的状态,令他面临身心压力。

5月1日,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院黄姓女硕士生坠楼身亡。自称家属的网友事后发文指控其导师多次刁难毕业论文,不让通过,导致黄女精神崩溃,坠楼自杀。

2019年12月25日,南京邮电大学材料学院一名硕士研究生,在实验室用一把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多名学生事后指控一名导师,长期对这名研究生谩骂压迫、人格侮辱,还逼迫在承诺书签字延毕,并要求赔偿不合理的实验费用,导致该研究生罹患重度忧郁,最后不堪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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