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是企业在海外发行,以当地市场币值计价、并代表该公司普通股的凭证。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存托凭证,方便公司到海外募集资金,同时让投资者以间接的方式持有他国企业的股票。
存托凭证的历史已经有一个世纪了。它由摩根银行在1927年发明,目的是规避当时英国法律不允许本国企业在海外登记上市的规定,方便美国投资者投资和交易英国公司的股票。这就形成了最初的美国存托凭证(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ADR),也就是外国公司在美国交易所发行、最为投资者熟悉的存托凭证。
根据新交所网站的信息,本地推出的SDR由中介机构或SDR发行人在无担保的基础上发行,中介机构与相关公司没有正式协议。每个SDR代表海外交易所上市的特定数量股票,存放在SDR发行人指定的保管人(custodian)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