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建屋局商铺旨在满足居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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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屋发展局的商铺旨在满足居民的需要。为贯彻这个宗旨,我们自2013年10月16日起,已禁止转让商业租约。这有助于消除不良的投机行为和高昂的商业物业转让费,并防止商家以高价商品和服务的形式,将有关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它还有助于消除市场扭曲情况,使商业租户能够集中精力经营业务。


为协助长期商业租户作出业务调整,我们为租约于1998年10月16日之前开始的租户提供了六年宽限期。这些长期租户必须于2019年10月之前转让租约。


租户如欲休业,必须先将店屋恢复原状,然后才可交还给建屋局。这将能让新租户开始营业,不会受到不必要的拖延。根据经验,大多数新租户不会接手使用旧设备,因为他们要么经营不同的业务,要么即使经营相同的行业,也会采用不同的概念。不过,建屋局会按个别情况,考虑旧租户的要求,让他们把设备及固定装置保留在店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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