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0月13日和10月28日刊登的杜诗卉读者投函《天花板漏水维修费分担不公平》和《为何建屋局没获许可却扣除HIP费用?》:
我们要澄清,建屋发展局必须先得到屋主的授权,才能从屋主的公积金户头扣除任何款项。就家居改进计划(HIP)而言,当局会在整个邻里的工程完成后,才向屋主发出账单。屋主收到账单后,可上网授权当局从他的公积金户头扣除款项;若需要帮助,也可到建屋局分局办理。
就作者的情况而言,虽然她父亲的组屋的HIP工程已于2018年8月完工,但我们的记录显示,还没向他发出账单。因此,我们还没从他的公积金户头扣除任何款项来支付HIP工程。建屋局在处理过程中保持严格的诚信标准,特别是在敏感问题如居民的账单上,我们愿与屋主合作,以确定读者投函中所提到的公积金扣款是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