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装甲车案 审前争议被拒下月排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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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军方装甲车遭香港海关扣查案,法官认为,辩方提出香港法院可能没有司法管辖权处理该案,相关的法律争拗,并非不能在正审时处理,因此,拒绝审前争议,并将案件订于明年1月9日再排期审理。


去年11月,九辆新加坡装甲车从台湾途经香港运回国,遭香港海关扣查两个月,涉案的货船船长潘学军及船公司APL Co Pte Ltd,同被控一项“并非根据及按照许可证输入战略物品罪”。


案件早前于区域法院进行初审时,辩方提出,船公司并非进口商,质疑现有控罪并不恰当;另外,又质疑香港区域法院是否有权处理相关的审前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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