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再被控三洗钱罪名 涉金额47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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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周一再遭加控三项洗钱罪名,涉案金额达4700万令吉(约1550万新元)。纳吉去年已面对39项控状,因此至今总共被控42项罪名。这是纳吉今年首度被控,他去年已遭当局提控五次。


周一的三项控状皆指纳吉2014年7月8日在吉隆坡拉惹朱兰大马银行大厦的阿马伊斯兰银行涉嫌收取4700万令吉。这些非法收益都存入纳吉在阿玛银行的户头。


纳吉被控抵触2001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00万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纳吉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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