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条文模糊 沙巴主权争议不断

沙巴虽已在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但多年来有关沙巴主权的争议还是不断被挑起。(特约邓德兴摄)
沙巴虽已在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但多年来有关沙巴主权的争议还是不断被挑起。(特约邓德兴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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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17世纪签订的协议,成为2017年一起国际索偿仲裁的凭据,更促成了危及马来西亚沙巴州主权的裁决。

现今沙巴州的部分领土,在15世纪曾隶属苏禄苏丹王朝。1878年,苏禄苏丹与英国北婆罗洲渣打公司签署协议,以5000马来亚元年金“割让”北婆罗洲土地;1903年,年金增至5300马来亚元。

这份协议使用了苏禄语“pajak”一词,英国人将之诠释为“割让”,苏禄苏丹则坚持是“租借”。双方各执一词,为纠缠沙巴多年的主权争议埋下伏笔。

沙巴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后,马国政府继续支付5300令吉给苏禄苏丹后裔,直到2013年苏禄军入侵沙巴后,才停止支付年金。结果,八名自称苏禄苏丹后裔的菲律宾公民在2017年入禀西班牙仲裁庭,起诉马国政府违约。

沙巴工业及企业发展部长冯晋哲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这原本只是一起私人索偿案,并不涉及主权。“所谓的苏禄苏丹后裔明显有高人在背后指点,到欧洲的私人仲裁庭起诉马国政府,他们要的只是赔偿。”

2021年,西班牙仲裁员斯丹帕宣判马国政府败诉,须赔偿149亿美元(约198亿新元)。虽然马德里高庭同年6月取消斯丹帕的仲裁员资格,但斯丹帕把审讯转移到法国仲裁庭,并做出最终裁决。

之后,法国法官批准苏禄苏丹后裔的申请,扣押马国在巴黎的三处资产。根据联合国的《纽约公约》,这项裁决可在全球执行,包括扣押除外交馆舍以外的绝大多数马国资产。

冯晋哲说,马国政府这时意识到事态严重,于是组织了国际法专家团介入,以捍卫国家主权。

经过冗长的司法程序,法国及荷兰上诉庭今年6月判马国政府上诉得直。由于整个形势出现逆转,苏禄苏丹后裔也在11月9日宣布放弃索偿。

虽然案件暂告一段落,但新加坡国际事务学会高级研究员胡逸山认为,本案带出了国际法的新趋势及灰色地带,值得深思及借鉴。

拥有国际法博士学位的胡逸山受访时说,国际法的来源包括《联合国宪章》、国际惯例,以及法律权威的意见。“近二三十年来,一些国际法专家很推崇一个理念,即相对于主权国家,法律应更重视个人或群体的利益,以体现民主。这影响了国际法一些新订条文,相信也影响了斯丹帕的裁决。”

随着国际法不断演变,胡逸山不排除未来有人会利用法律的模糊条文,重新提出有关沙巴主权的诉讼。

马国资深律师拉晶德(Rajinder Kaur)受访时则说,除非出现新的有力证据,否则苏禄苏丹后裔翻案的胜算不高。“苏禄王朝的地位不受国际承认,马国则是主权国家,有充裕的资源展开司法程序。”

不过,拉晶德认为马国政府不可掉以轻心,应采取行动填堵法律及边境安全的缺口。“这起仲裁也提醒主权国家,不可低估任何可能破坏国家利益的企图。”

事实上,马国和菲律宾曾两度因沙巴主权问题而断交。1963年,菲律宾因反对沙巴加入马来西亚而切断双边关系,两国于1966年根据《马尼拉协定》恢复邦交关系。1968年,菲国会通过一项针对沙巴主权的法案,导致两国再度断交;隔年,马菲经亚细安调解复交。(本专题分三部分,明天刊登:沙巴旅游业复苏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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