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一个人生平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因为它包涵了他累积一生的财富,律师不应把为客户准备遗嘱视为填写表格的例常公事。律师必须坚守和履行,为客户准备遗嘱所涉及的重大专业责任。
遗嘱专家吴国耀律师昨天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提到最高法院上诉庭在2009年为一起家人之间就遗嘱对簿公堂的上诉案件定夺时,三司对所有律师作出上述提醒。
以时任大法官陈锡强及上诉庭法官潘文龙和维克拉惹法官(现已不是法官)组成的三司,在判词中说遗嘱包涵了一个人累积一生的财富,是立遗嘱者生平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遗产中的房地产不仅可能价值不菲,也可能具有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纪念价值。因此,律师为客户草拟遗嘱的过程中,应确定客户的意思和把意愿清楚地在遗嘱中表达,不容有丝毫疑问或出现微乎其微的差错。准备遗嘱涉及重大的专业责任,律师不能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