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庭文件,TAP是私募基金,贷款给八家投资公司,后者从2014年开始拖欠利息,无法偿还本金,总欠额超过5000万元。起诉人入禀高庭后,才发现这八家公司与TAP的两个前董事——拿督林志立和黄德华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两人有许多利益冲突。
21名中国籍和一名日籍富豪,通过全球投资计划(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简称GIP)申请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共投资约4550万元到一个GIP基金后,发现基金公司的两名董事有利益冲突,导致基金严重管理不当,净资产值剧跌,连本金都拿不回。
包括余林青、魏杰等的其中20人,今年6月采取集体诉讼程序,向高庭申请司法管理TAP Venture F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