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5年的富裕夫妻,因丈夫出轨多年,妻子无法再与他生活下去而申请离婚。法官裁定两人婚姻总资产约1382万元,基于太太对家庭贡献大,可得53%的资产,小女儿的教育费则由夫妻俩决定如何分配。
至于妻子所要求的27万元赡养费,法官指出,她得到的资产、出租房子所得的月租,加上孩子给的家用,已经足够生活,因此驳回她的要求。
根据高庭判词,妻子于2017年8月2日申请离婚,隔年2月13日取得临时裁决(interim judgement),但男女方对于婚姻总资产的分配、小女儿与妻子的赡养费却无法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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