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租车公司的常客,他被指在今年8月8日晚上7时04分,在大巴窑4巷的三楼停车场,偷走一辆价值3万元的罗厘,并在无保险的情况下驾驶。被告不满刑罚,已提出上诉。
承包商向相熟的租车公司下手,他暗地里复制租车公司的罗厘车钥匙,趁租车公司打烊后将罗厘开走。殊不知偷车过程被停车场的电眼拍下,承包商被捕后面对偷车和无保险开车的控状,日前他认罪后被判监禁八个月,吊销各级执照18个月以及罚款800元。他不满刑罚,已提出上诉。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承包商刘连新(57岁,译音)被指在今年8月8日晚上7时04分,在大巴窑4巷的三楼停车场,偷走一辆价值3万元的罗厘,并在无保险的情况下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