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版“反渗透法”:影响选举公投最重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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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今天(25日)公布党团版反渗透法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捐赠政治献金或影响选举罢免、公投行为,违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新台币500万元(22.34万新币)以下罚金。

据《联合报》报道,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干事长管碧玲、书记长李俊俋上午举行“朝野同行、国安共赢,呼吁朝野党团共同支持反渗透法”记者会,公布民进党团版反渗透法草案。

草案总说明指出,近年境外敌对势力全面加强对台湾进行统战、渗透,意图影响选举及危害社会秩序;而先进民主台湾对于境外势力在其境内从事渗透、破坏、干预等行为,也先后采取立法作为加以因应。

民进党团版反渗透法草案明定,为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干预,确保台湾安全及社会安定,维护台湾主权及自由民主宪政秩序,特制定本法。

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的指示、委托或资助,进行捐赠政治献金及影响选举罢免、公民投票之行为,违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

草案也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的指示、委托或资助,进行游说、以非法方式扰乱社会秩序,或妨害集会、游行。

草案中设有自白、自首条款,明定犯反渗透法之罪自首或于侦查或审判中自白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自首并因而防止台湾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柯建铭表示,本届最终的法案“反渗透法”终于登场,呼吁朝野一起面对、理性探讨,让法案能尽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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