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贪典型 黑龙江贸促会原会长王敬先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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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为“小官巨贪典型”、曾长期在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工作的王敬先已于近日获无期徒刑。

据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昨天的消息,日前,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对省贸促会原党组书记、会长王敬先贪污、受贿、单位行贿案一审宣判,对被告人王敬先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约59.2万新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敬先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据官方简历,1962年出生的王敬先是黑龙江海林人,长期在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工作。历任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柴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牡丹江林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森林资源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黑龙江省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

2018年9月,王敬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次年9月发布的王敬先“双开”通报中称,王敬先在柴河林业局任职期间,违规设立“小金库”且个人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是“小官巨贪”的典型;他利用手中权力在工程建设、木材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资金,是“靠山吃山”的典型;王敬先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绝大多数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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