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党委原常委云光中对受贿案表示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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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今天(16日)就受贿案在庭上表示认罪、悔罪,法庭随后决定择期宣判。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云光中的受贿案。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并指控,云光中2005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常委,满洲里市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及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32万余元(1877万新元)。

中国官方去年6月公布,云光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2月宣布云光中被双开,并指他大肆收钱敛财,生活腐化堕落,家风败坏。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12月31日宣布,他们以涉嫌受贿罪对云光中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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