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敲打地方违规举债:失去清偿能力要破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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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重申,要清理和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

据彭博社报道,中国国务院周二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严禁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违规融资或变相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文件同时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要增强预算约束力。

在去年受疫情影响推出大规模的刺激政策后,随着经济企稳回升,中国政府财政政策重心进一步向防范财政风险、严肃财政纪律转移。财政部在答记者问中也指出,预算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影响了财政资源统筹和可持续性,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太平洋证券分析师李云霏接受采访时说:“过去两年没有突出强调隐性债务风险,现在这个时点重提,表明政策方向是长期稳定的,对地方政府而言是一个敲打和提醒。”中央还是希望地方政府融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温和的增长。

实际上,这并不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提及允许城投公司破产重整或清算。2018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中称,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

周二的意见同时要求,安排财政赤字和举借债务要与经济逆周期调节相适应,将政府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并预留应对经济周期变化的政策空间。

上周中国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在发布会上称,全国政府债务余额占GDP比重为45.8%,风险总体可控,将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规模,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3月中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在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的同时降低政府杠杆率,显示“降杠杆”重回监管视野,且重点或将转换为政府部门,不少市场机构认为政府杠杆率包含隐性债务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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