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按国安法可冻结相关财产 未削弱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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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被问到有关当局上周五根据《香港国安法》冻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持有的壹传媒有限公司股份,以及黎智英拥有的三家公司于本地银行帐户的财产事宜,林郑表示,按照国安法,可冻结有合理理由怀疑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财产,并称此举不但不会影响或削弱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还希望更能对其巩固。

综合《星岛日报》和香港电台报道,林郑说,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方便回应,但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必须依法办事,达致执法必然、违法必究,香港保安局局长是按法律采取适当行动,说明特区政府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非常认真及严谨。

林郑月娥说,留意到有西方媒体借此攻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她认为,不但不会影响或削弱,也希望更能巩固有关地位,强调无人可以利用金融体系进行政治性的行为,危害国家和香港的安全。

对于有指当局不会批准六四集会,她回应则指,不会就揣测报道作回应。被问到出席六四集会以及“结束一党专政”口号是否违反国安法时,她则说,有制度决定是否合法及批准相关集会,难以就特定情境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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