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幼儿园外掐妻颈痰吐脸

被告吴勤明在幼儿园外对前妻施暴。(示意图)
被告吴勤明在幼儿园外对前妻施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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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男子在幼儿园外与前妻发生口角,不但朝她脸吐痰,甚至用手掐她颈项,惊动警方到场。

被告是58岁的吴勤明,面对三项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刑事法典323的蓄意伤人罪提控,余项在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受害者是被告的35岁前妻,她对被告申请了个人保护令(PPO),并在2017年获得批准,两人随后在去年4月6日离婚。

根据案情,受害者是在去年2月20日接获幼儿园校长的来电,指被告正在幼儿园,要见他们5岁大的女儿。受害者同意两人会面,让被告把饼干交给女儿,自己也从工作地点前往幼儿园。

同天傍晚6时左右,被告和受害者发生争执,被告不但朝她脸上吐痰,还用手掐她颈项。

受害者倒地后继续争吵,被告则不停施暴,继续踢她的脚,直到一名路人介入才停手。

受害者手脚受伤,接受到场的医疗人员治疗。期间,校长也叫老师把孩子们护送回幼儿园,并联系了警方。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有忧郁症和精神问题,是犯案的其中一因素。

代表律师指,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建议社区刑罚,以让被告回去治疗。

控方表示,被告有行为失检、对公务员动粗和醉酒驾驶的前科。

被告认罪后,法官应允律师要求,让被告进行检测择日再呈交强制性治疗的报告,案展至8月20日下判。(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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