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企业明年起可买国际碳信用 抵消最多5%可征收碳排放

我国的碳税征收对象,主要是每年排放至少2万5000公吨温室气体的设施,包括发电厂和大型制造商等。(档案照片)
我国的碳税征收对象,主要是每年排放至少2万5000公吨温室气体的设施,包括发电厂和大型制造商等。(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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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须缴碳税的本地企业可从国际市场购买高质量的碳信用,以抵消最多5%的可征收碳排放。获准的国际碳信用项目须满足政府设定的七大原则。

碳信用(Carbon Credit)由保护森林和湿地、建设风力发电场等项目产生。企业购买一个碳信用单位,相等于减少或移除一公吨的碳排放。

我国的碳税征收对象,主要是每年排放至少2万5000公吨温室气体的设施,包括发电厂和大型制造商等。明年起碳税将调高,从目前的每公吨温室气体5元调高至每公吨25元,到2030年增至50元到80元。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星期三(10月4日)在全国能源效率研讨会通过视频致辞时宣布,我国已制定健全的标准,确保碳信用项目质量高。新加坡也与10多个国家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与国际伙伴开发更多的碳信用来源。此外,我国正在开发一个全国注册处,以记录和追踪企业交出的国际碳信用。

永续部和国家环境局发联合文告说,碳信用项目须符合七大原则,分别是避免重复计算、能带来额外效益、真实性、经量化和验证、永久性、无净伤害,以及无碳泄漏。

这七个原则参考了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Carbon Offsetting and Reduction Scheme for International Aviation,简称CORSIA)等国际组织的标准。政府也与70多个项目发展商和非政府组织等相关利益者进行咨询。

这些项目所减少或移除的碳排放,也须符合《巴黎协定》第六条规定的时间范围。

文告指出,推出国际碳信用框架,以及成立碳信用国际咨询团,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我国成为碳服务和交易的中心。

环境局年底前公布碳信用项目清单 企业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排放报告

今年底前,环境局将公布符合标准的伙伴国、碳信用项目等清单,供本地企业选择适合的项目,购买碳信用来抵消可征税碳排放。

环境局会定时审核获准的项目及所须符合的原则,确保与国际发展并进,并且及时加入新的碳信用测量方式,以及淘汰过时的方式。

环境局也将于明年第一季,向须缴碳税的企业讲解碳信用,并在第三季与碳信用项目伙伴举办工作坊等,帮有意用碳信用抵消2024年碳税的企业做准备。

企业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经核实的2024年排放报告,以及国际碳信用额使用通知。

2025年7月至8月,若企业递呈的文件获得环境局批准,企业将收到环境局发出的可使用碳信用通知。

同年8月至9月,企业注销登记处的国际碳信用额,并在8月31日前提交注销证明。企业也可购买排放数据检测与分析(EDMA)登记处余下的固定价格碳信用。

2025年9月30日前,企业注销EDMA登记处的固定价格碳信用,支付余下税款。环境局会通知已缴付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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