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陈文平正式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
内政部星期一(2月26日)发文告宣布,根据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第48(1)条,内政部属下的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简称注册处),即日起将陈文平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
内政部说,注册处在考虑了陈文平提呈的陈情后,仍认为应把他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因为陈文平从事的活动是为了在本地推进政治目的。
当局星期一也通知陈文平,他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
作为“具政治影响力者”,陈文平须每年向注册处披露他收到或接受的至少1万元政治捐款,与外国政治或立法机构的关系,以及外国公民和永久居留权等移民福利。
陈文平有权就注册处的决定,向内政部长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