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昨天被控另一起索贿案,其夫人周玉清及一名女商人也一起被控。三人都否认有罪,保外候审。
林冠英昨天在槟城北海被控一项罪名,涉嫌在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期间,以槟州首长身份为妻子索贿超过37万(约12万新元)令吉,让彭丽君的公司受邀参与总值1161万令吉的外劳村兴建工程。控状指林冠英抵触反贪法令中的滥用职权受贿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的五倍或1万令吉,取其高者。
女商人彭丽君则被控在上述时间地点向林冠英行贿,抵触反贪法令中的串谋条文,若罪成将面对同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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