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清:“时空行为错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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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时间

经过一家麦当劳餐馆,看见一个阿伯坐在室外用餐的地方,他缩起左脚,脚跟搁在椅子上——原来是在剪脚趾甲!

这可是用餐的地方啊!怎么这样不卫生?

想起不久前搭巴士时,也碰到一个年轻人在车上剪指甲,清脆的“啲啪、啲啪、啲啪”声响,在当时宁静的车厢里回荡,非常刺耳。是为了节省时间,还是觉得剪后不必收拾,很方便?

我很想问问这些人,他们会否把饭端进厕所里吃?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为什么?因为“我”在作祟,“我”怎么会做出令自己不舒服的事呢?可是,当他们在公共场所剪指甲时,“不舒服”变成别人的事,“我”方便就行了。这,完全是自私的行为。

另一个经常看到、令我怒火中烧的事是——父或母一手抱着幼儿,一手夹着香烟,边走边吞云吐雾!这根本不是自私两字可以概括的,简直是愚蠢!难道不知道这样做会让无辜的小孩吸进大量的二手烟,导致健康问题吗?更何况小孩根本不知道香烟的害处,也无从抗拒,作为父母的,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任,在抱着孩子的时候抽烟?这样一来,孩子可能从小被影响而在长大后染上抽烟的恶习。

稀松平常却碍眼的事

此外,我们经常亲眼或在报章、互联网上看到有人在巴士地铁上吃东西、搓臭脚死皮、猛擤鼻涕等,这些行为动作其实稀松平常,但出现在不对的地方却显得非常碍眼。

我爱把这些不合乎常理的行为称为“时空行为错乱症”,他们总在不对的时间或地方做出一些不符常理的行为。通常,这些都是神经很“大条”的人。记得看过一名网友的经历:他一个“勤奋”的下属经常在凌晨连珠炮在WhatsApp群组发信息,像闹钟一样把群组里的同事惊醒,大家一看,其实也不是什么紧急须要立刻处理或知道的事。所以,可见他的工作处理完却没“处理好”,没有在对的时候做对事的结果就是——他的努力化成了空气,人们反而只记得被吵醒的不愉快经历。

时间地点不对成怪胎

其实,患“时空行为错乱症”最严重的情况可以是致命的。那天,在泛岛高速公路靠近大巴窑的路段看见一个行人沿着路肩,朝相反方向行走;一辆辆车子疾驶而过,令人捏把冷汗,如果不幸被车撞上,血肉之躯怎抵挡得住?而这不是我第一次发现行人出现在高速公路上,我还见过脚踏车骑士肆无忌惮地在高速公路上与车并驶,真令人纳闷:是艺高人胆大还是嫌命活太长?

记得多年前,本地发生一起罕见致命车祸,一名男子因尿急竟在高速公路下车,这样也罢,他还横跨马路到中央分界堤去解手,结果过马路回路肩途中遭车撞死。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它真的发生了,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关键在为什么他会出现在不对的地方,做了不对的事,最后付出生命的代价。

总之,时间和地点合适了,一切事半功倍;相反的话,你在别人眼中,只是怪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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