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475万排屋 八旬嬷告长孙

阿嬷为排屋与长孙闹上法庭。
阿嬷为排屋与长孙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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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阿嬷为市价约475万元的排屋将长孙告上庭!阿嬷称排屋虽在已故丈夫名下,但她有出钱购买,要求继续住在排屋,并要法官判她有排屋60.3%权益。

据法庭文件显示,起诉人是80岁的阿嬷林云娘,她14岁时便嫁给大她4岁的丈夫洪豪师,两人育有四名儿子和一名女儿。

洪豪狮在2014年6月5日过世,享年83岁,死后留下一间在花拉路(Farrer Road)的排屋。网上资料显示,排屋市价约475万元。

阿嬷声称拥有排屋部分权益,因此与身为丈夫遗产执行人的长孙洪伟财闹上法庭。

阿嬷声称,她婚后与丈夫和孩子住在锌板屋,但后来屋子在1965年被政府征收,获得6000元赔偿。丈夫后来在1967年以3万6500元价钱购买排屋,当中有60.3%是阿嬷出的钱,包括1万9000元现金,以及一半政府征收屋子的赔偿金。

阿嬷说当时丈夫是一家之主,因此排屋才会在丈夫名下,不过买屋钱她有份出资,因此要求法官让她继续住在排屋里,并判她拥有排屋60.3%权益。(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11月8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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