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过世31年户头仍有两元 公积金澄清: 那是未索回小额存款利息

拉哈优在母亲过世后31年接到公积金局通知,她母亲的公积金户头还有约两元的余款,她感到不解,通过面簿提出事件。(互联网)
拉哈优在母亲过世后31年接到公积金局通知,她母亲的公积金户头还有约两元的余款,她感到不解,通过面簿提出事件。(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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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妇女在母亲过世后31年,接到中央公积金局通知,表示当局在例行检讨时,发现她母亲的公积金户头还有约两元的余款。她早前在母亲过世时,已从户头取出存款。妇女不解为何当局在多年后才告知她户头仍有余款。

这名妇女拉哈优上周四通过面簿提起这起事件,被社交媒体转载。

公积金局昨晚在面簿页面上澄清,拉哈优的母亲在1987年逝世后,除了一小笔存款留着供住屋相关交易用途,她母亲的公积金存款在两个月内已转发给拉哈优。留在户头的存款继续赚取利息,直到几个月后扣除那笔钱以完成住屋交易。小额存款所赚取的利息,也就是少于两元的数额,至今未有人索回。

公积金局强调:“拉哈优女士在母亲去世后不久,就索回了存款。这笔尚未索回的余款,只占存款的一个小部分。”

过世会员户头余款
七年后不再有利息

公积金局也指出,当局竭力把未索回的公积金存款转发给受益人。因此,在最近的例行检讨工作后,当局通知拉哈优来索回母亲户头的余款。根据公积金条例,已过世会员的公积金户头若有余款,余款在会员过世的七年内会累积利息,之后就不再有利息。

当局已在联络拉哈优,以向她解释细节。当局也在检讨转发存款给受益人的过程,了解是否还能做出改进。

公积金局也指出,获知会员逝世后,当局会立即通知会员提名的受益人,提出索取公积金存款的申请。确定逝世会员有合格的提名后,会通知受益人,以便把逝世会员的公积金存款转发给受益人。

没有提名受益人的会员,存款会交由公共信托局根据“无遗嘱继承法令’(intestacy law)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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