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游客偷名牌衣 原因:这牌“好偷”?

被告重返滨海湾金沙的Gucci店再次行窃时被捕。(档案照)
被告重返滨海湾金沙的Gucci店再次行窃时被捕。(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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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游客来新砸8000余元购买奢侈品,对名牌Gucci“情有独钟”,只偷不买,三度偷走价值近两万元衣物,被揭发后竟称Gucci“比较好偷”。

被告是来自中国的黄诗媛(26岁,译音),她被控三项偷窃罪,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去年12月14日来新旅行,入住圣淘沙的一家酒店,期间多次购买奢侈品,包括Ferragamo、LV、Coach等,花费超过8000元。

被告来新两天后,在16日晚上9时许,在滨海湾金沙的Gucci店内偷了一件价值4500元,镶有水晶的米色羊毛衣,隔天下午又到乌节路百丽宫的Gucci店,一个小时内分别偷了价值2430元的黑色羊毛衣,和2920元的蓝色上衣。她的犯案手法是将衣服带进试衣间后,拆掉价格标签,再藏起来,若无其事离开店铺,殊不知这一切已被电眼拍下。

两天后,被告重返金沙的Gucci店,晚上7时许又偷了一件价值4400元的白色上衣和一件4500元的粉红色羊毛衣,她将上衣藏在裙下,羊毛衣放入包包,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结果被店员认出,在她走出店铺时被阻离开,店员当场报警。被告坦承有能力支付所偷的东西,但因为第一次偷窃成功,所以觉得“Gucci较容易偷”,才会再次下手。

被告所偷的衣物总值1万8750元,警方事后成功地在酒店房间内起获其它赃物。法官念在被告无前科,最后判她坐牢9周。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8月23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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