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驾驶”酿车祸 杨明判监18天

杨明与女友庄思明离开法院时,明显眼湿湿。(互联网)
杨明与女友庄思明离开法院时,明显眼湿湿。(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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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TVB艺人杨明被控“疏忽驾驶”罪,被判监18天及吊销驾驶执照两年,自费接受驾驶改进课程及罚款3000元港币(约520新元)。法官斥责他咎由自取。

杨明(原名林明乐)去年8月在山顶马己仙峡道发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疏忽驾驶”和“车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项控罪。今年3月他承认第2、3项控罪,而首项控罪被判罪名不成立,原须还押候判,但当时代表他的资深大律师以“错误提供意见”为由,申请推翻杨明的认罪答辩获批,律政司申请覆核亦遭驳回。10月21日,杨明重新承认第2、3项控罪,案件昨午(11月4日)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昨天下午开庭,在经理人陪同下,身穿黑色西装的杨明和女友庄思明手牵手抵达法院,现场约有30多名记者采访,10名警员维持秩序,杨明在进入法院前,被媒体追问心情、可否担心被判监时均不发一语,没有回应。

不过,据现场记者目睹,杨明在开庭前不停搓手和拉口罩呼吸,女友庄思明更一度上前了解,并将佛手绳递给杨明,他放入裤袋中。

开庭后,庭上播放驾驶记录仪片段,控辩双方针对杨明驾驶的汽车撞向铁栏后爆胎,可能引致车辆失去动力慢流再撞上路牌持不同意见。裁判官向控方索取驾驶记录仪片段光碟作研究,二度宣布休庭15分钟。

法官痛斥 女友痛哭

法官在判刑时,表示会以严重酒精影响作考虑,杨明听后随即摇摇头,而女友庄思明则爆哭。

法官宣告判决,指杨明不能控制车辆、不能自控,没有任何人受伤是纯属侥幸,更指他并非初犯,没有吸取教训,痛斥他咎由自取,自招恶果。但经辩方求情,杨明是家庭经济支柱,每月供养父母4万港币(约6950新元)自去年12月停薪无法拍摄剧集、电影等损失100万港币(约17万新元),法官判为20天监禁,由于案件一波三折,折腾7个月,故酌情再减2天刑期,判18天监禁,并罚吊销驾照2年及自费参与驾驶改进课程。至于“车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则判罚款3000元港币(约520新元)。

法官判刑后,杨明被带到犯人栏,辩方随则提出保释申请,法官指上诉庭批准以3万港元(约5209新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准离开香港,须居于已申报居所及每周一、三、五到山顶警署报到。

香港无线电视 未回复《新明日报》

针对杨明被判监、罚款等,《新明日报》联络香港无线电视海外宣传部,TVB对此会做出什么反应?是否会暂停杨明的任何拍摄工作?至截稿为止,TVB尚未回复《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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