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讯)梅艳芳的胞兄梅启明声称自己持有“梅艳芳”及“Anita Mui”商标,控告电影《梅艳芳》侵权。梅妈覃美金接受港媒访问,她一反常态力斥梅启明“财迷心窍”,透露被儿子气到血压上升不适入院。
7日晚,网台节目《D100娱乐小奶妈》主持人潘小文声称再联系上梅妈,她声言若儿子不撤告,便会跟他断绝母子关系。潘小文说,梅妈透露在半年前发觉梅启明疑似包二奶,惊觉自己过去太纵容儿子,因此决定实行经济封锁。梅妈估计梅启明是因为没钱花,才打电影公司的主意。
无线娱乐新闻节目《娱乐头条》隔日找到梅启明,他说:“我已经发出三封信给电影公司,都没有得到回应。”他没有明确说明三次联系的时间,但表示如果无法庭外和解,会坚持闹上法庭。对于梅妈声言断绝母子关系,他指母亲不理解商标情况,“我看了电影,所有东西都侵权了。”
网民向来戏谑梅启明为“遗产界KOL(网红)”,他对此十分介意,愤斥网民:“我在香港什么都有做,你们这些人说我无所事事,我做事需要向别人交代吗?“
不过有律师提出,这次的关键是“梅艳芳”这个人名,所以打官司时就必须证明他在事业上有没有让“梅艳芳”发扬光大。如果他是唱片或电影制作人,甚至经理人,功劳会较显著。梅启明如果无法证明,他还可能遭其他版权人反告。至于商标登记,任何人都能申请,有关当局也不会审查他有无这方面的法律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