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DA:考量覆盖范围 不批放映粤语版《梅艳芳》

电影《梅艳芳》剧照。(互联网)
电影《梅艳芳》剧照。(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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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诉求电影《梅艳芳》原音放映,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回复,对于方言电影放映采取区别做法。

《新明日报》于11月17日刊登关于粉丝诉求电影《梅艳芳》以原音粤语放映,而在11月23日也有读者来函向通讯及新闻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请求希望能在本地观赏到粤语版本的《梅艳芳》。

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昨天(12月9日)回复《新明日报》,为配合政府的讲华语运动,IMDA 对可在不同媒体平台上使用方言内容量采取区别的方法,具体取决于覆盖范围。这意味着,方言原音版的中文电影可在电影节放映,而对于一般普及大众的商业性质则以华语配音版本放映。

电影《梅艳芳》也是如此,它在11月23日于《新加坡华语电影节》以原音放映,至于商业影院上映,电影发行商已将电影的华语配音版本提交给IMDA进行分类。

当局了解读者对放映粤语原音的兴趣,并且很难得到《新加坡华语电影节》放映《梅艳芳》原音电影的门票。读者们可向该主办单位了解是否会在往后的电影节中放映该片。此外,片商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例如DVD / 蓝光和网上随选服务)向感兴趣的观众提供原音版本。

被指“遗产界KOL” 梅启明闻言激动

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的胞兄梅启明早前入禀高院,控告制作电影《梅艳芳》的安乐影片涉侵犯其持有的“梅艳芳”商标,要求赔偿,事件发展至今,梅艳芳的妈妈梅妈曾经开腔表示如果儿子坚持向电影公司采取诉讼行动的话,将与梅启明断绝母子关系,而第二任太太Joey得知此事后,更指他是“废人”。

TVB娱乐新闻节目《娱乐头条》前日在街上“捕获”梅启明,对于控告安乐影片一事,他表示曾3次去信安乐电影公司,但一直未有收到任何正式的回应,于是决定交予法庭处理。

对于在电影上映一段时间后,才向电影公司提告,梅启明说:“电影未拍完又怎么知道拍些什么。”至于母亲说若他状告就会脱离母子关系,他说:“老人家,第一不知道什么是商标的东西,我曾和她提过,也叫她一齐去看《梅艳芳》,因为要看完才知道。”

不过,网民对梅启明都参与梅艳芳官司,更被指他不务正业,更说他是“遗产界KOL”,对此封号,梅启明更是激动地表示,自己不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其实我在香港什么东西都做过,你们就说我‘游手好闲’,我做任何东西是不是要向全世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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