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长骂吴宗宪判决出来了 他不服喊上诉

 馆长(左)骂吴宗宪判赔近4万元。(互联网)
 馆长(左)骂吴宗宪判赔近4万元。(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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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讯 )台湾网红“馆长”陈之汉因骂吴宗宪二字粗话,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刑后,北院29日再判他应赔吴宗宪3万9000新元(下同)。得知判决结果当下,馆长傻眼表示,先前李天铎骂他判赔1万2000元、彭文正骂他判赔2400元、董念台骂他判赔240元,而他骂吴宗宪后捐近5万元做公益,现竟判赔近4万元,“是不是有什么误会”,除对判决表示遗憾外,也表明一定上诉。

法院认为,馆长当时称吴宗宪“没伦理”“地下艺人总统”“屁中之屁”等语,皆属可受公评范围,但馆长提到“呷洨”侮辱吴宗宪,事后不但没道歉,又在民事审理中改口否认骂人,认定馆长毫无悔意,判赔罚款且须在面簿道歉。

吴宗宪委任律师控诉馆长在直播中的多项用语损害名誉,且在案件审理中不断直播嘲讽,至今仍未道歉,要求偿精神抚慰金及名誉损失各4万9000元,并在面簿粉专公开发道歉文。

馆长方表示,吴宗宪身为公众人物,对公众评论应有较大的容忍,而直播中的脏话是馆长的个人习惯,并不是真要侮辱人。

法官认为,馆长先评论吴宗宪,“自以为是大哥的人……今天出来当一个红人……都归你管就对了。”再称对方是“地下艺人总统”,是在质疑吴宗宪自认艺人的领导人、指导网络名人的言论,此部分评论还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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