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讯)60岁前港姐寇鸿萍被香港税务局票控11项蓄意逃税罪,涉款至少超过17万新元,日前在西九龙法院被裁定罪成,将在22日判刑。
寇鸿萍是1982年的香港小姐季军,现从事保险业。她被控于2009年至2017年期间,在5次提交的年度报税表中,声称与父亲寇赓发同住;另在2010至2012年期间,3次在个别人士及连同的梁寇鸿萍公司损益账上称,办公室助理支出为每年5万新元。此外,她在2012年有3次在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上,称雇员孙永斌及锺永慧每年分别获1.8万新元薪金左右。
对此,模特儿锺永慧早前供称于2011年成为艺人,但未曾在寇的公司任职。孙永斌也提出相同证词。
裁判官指出,寇鸿萍虽辩称是因为办公室搬迁和事隔多年,而没有孙、锺两人的受雇纪录,但她向局方提交资料时,一定知道内容涉及办公室助理的薪酬支出,认为说法自相矛盾。此外,寇虽称对税务事项不了解,但裁判官认为她作为专业保险员,不可能对税务一窍不通,认为是蓄意逃税,裁定她的全部控罪成立。
辩方则求情表示,寇鸿萍乐善好施,常出席慈善活动;她2002年起在证券公司工作,如今可能失去牌照,声誉也受损,希望法庭能酌情轻判。
其实十几年来,寇鸿萍数度因家庭发生丑闻登上版面。她2003年与梁廷锵结婚,但梁异性缘颇好,屡次卷入桃色风波,2010年更被杂志以封面报道“疑涉强奸少女被捕”。此外,大女儿唐贝诗曾因“虐猫”事件引起众怒,如今寇鸿萍又被控逃税,令她焦头烂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