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宇涵不公布拖欠制作费的“某A自媒体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真名,因为要留一条后路给对方。

本地艺人赖宇涵9日下午无预警地在社媒发文,控诉马国A公司拖欠他与他的工作人员制作费,他唯有自掏腰包六位数马币付钱给合作的工作人员,因为他们也要钱过日子。

消息曝光后,赖宇涵的社媒涌入不少人为他加油打气,资深媒体人管雪梅留言说:“哎哟!这是很让人心痛的事,自己完全信任,付出心力,到头来不愿一起工作的伙伴吃亏,还得自掏腰包付账。真是很委屈!”不少留言者要他直接把该公司的名字写出来,免得其他艺人和团队被骗,网友甚至说:“不必给他(A公司)留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