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吃瓜:SM娱乐与自家艺人为何无法好聚好散?

SM娱乐旗下的男团H.O.T.(左起顺时针)、东方神起、EXO及Super Junior都曾爆出合约纠纷。(互联网)
SM娱乐旗下的男团H.O.T.(左起顺时针)、东方神起、EXO及Super Junior都曾爆出合约纠纷。(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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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若对公司不满,最常见的反应就是抱怨个几句,再继续埋头苦干。然而,演艺圈中却有这么一家公司,隔三差五就传出与旗下“职员”撕破脸,甚至闹上法庭。

韩国人气男团“EXO”日前庆祝出道11周年,粉丝好不容易等到成员陆续退伍,以为就此迎来大团圆,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伯贤(Baekhyun)、XIUMIN(金珉锡)及CHEN(金钟大)与经纪公司SM娱乐爆发合约纠纷的消息。

CHEN(左起)、XIUMIN及伯贤也是“EXO”子团“EXO-CBX”的成员。(互联网)

网民纷纷提问:“又是SM娱乐?”这家公司究竟做了什么,每隔几年就被旗下“职员”控诉,有时甚至不惜一切要告上法庭?不合理的合约、不透明的清算、不重视艺人的身体状况……记者依循过去SM娱乐与自家艺人爆出的纠纷,发现事发的脉络竟相当一致。

一张专辑拿“2分钱”的H.O.T.

H.O.T.由(左起)文熙俊、安胜浩、张佑赫、安七炫及李在元组成。(互联网)

元祖偶像H.O.T.是韩国90年代后期最有代表性的男子团体,然而团体活动却在如日中天的2001年戛然而止。

2001年2月,韩媒爆出SM娱乐与H.O.T.的“奴隶合约”,指SM娱乐压榨成员、抽成比例严苛,成员每张唱片收入只有微薄的20韩元(约2分新元)。李在元(Lee Jae-won)后来在访谈节目《时事对谈》中证实,当时他们的一张专辑卖12000韩元(约12新元),五人可以拿到的酬劳仅100韩元(约1角新元),平均分摊下正是20韩元。据悉,20韩元是正常行情(1500韩元)的1.3%。

约满后,成员们要求提高分红,公司却拒绝协调,双方谈判的立场相差甚远。同年5月,H.O.T.宣布解散。队长文熙俊(Moon Hee-joon)和安七炫(Kangta)继续留在SM娱乐,而张佑赫(Jang Woo Hyuk)、安胜浩(Tony Ahn)和李载沅则离开另组新团“jtL”,发行了首张专辑《龙争虎斗》。讽刺的是,专辑中有一句歌词这么写道:“20韩元的人生,难道你们真的不可怜吗?”

“jtL”专辑第一周销量高达48万张,三人却突然消失在大众眼前,节目录制、宣传接连取消,有传闻指SM娱乐利用关系对他们进行封杀,消息被SM和电视台矢口否认。2004年,三人团宣布解散,五名成员往不同领域发展。一直到2018年,H.O.T.才在节目《无限挑战》上合体。

东方神起的“霸王合约”

(左起)俊秀、有天及在中后来退出东方神起,另组团体“JYJ”。(互联网)

2009年7月,当时红遍全亚洲的东方神起,其中三名成员金在中(Kim Jaejoong)、朴有天(Park Yoochun)和金俊秀(Kim Junsu)以不合理的收益分配为由,向所属的SM娱乐提告。

三人控诉公司与他们签了13年的“霸王合约”,称2009年2月之前,成员通过专辑所得到的收入只有专辑总收入的0.4%到1%。另外,合约也注明如果成员提前解约,必须赔偿公司对东方神起总投资的三倍金额,以及东方神起所有收入的两倍金额,总赔偿金数目高达数千亿韩元(约数亿新元)。

怎料,隔年4月SM娱乐反告三人,要求他们赔偿暂停活动的损失,金额高达22亿韩元(约220万新元)。SM娱乐还向法院申请,禁止JYJ的歌唱活动。两边官司缠斗3年多4个月,一直到2012年11月才达成共同撤销诉讼的协议。

JYJ(左)和东方神起。(互联网)

离开的三人组成团体“JYJ”,而留在SM娱乐的允浩(Yunho)和昌珉(Changmin)继续以东方神起的名义活动,但团体已回不去当年的盛况。

后来有不少媒体评论,JYJ和SM娱乐的那场官司,带给自己的利益远远要少于留给后辈的。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下令韩国19家娱乐公司修改旗下230名艺人的不公平合约。2015年,“JYJ法”通过,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电视台不得接受第三方的请求,限制或禁止他人出演节目。

韩庚开启的“归国潮”

韩庚(左)原是Super Junior一员。(互联网)

2009年12月,彼时凭借“Sorry Sorry”开始在亚洲窜红的Super Junior却传出成员解约一事。中国籍成员韩庚以“条约不平等”向法院诉请合约无效。

韩庚通过律师公开合约内的6点不公平条约,包括与合约会延长期效、他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如迟到或缺席则需罚款约合2.6万(约5千新元)至58万人民币(约10万新元)不等。收入分配方面,公司规定专辑销量超过5万张,成员才可获分2%利润。首尔中央法院2010年12月宣判韩庚胜诉,解除与SM娱乐的任何关系,后者继续上诉,双方僵持1年后,于2011年9月达成共识,韩庚无需履行与SM娱乐签下的专属合约,双方正式结束合作关系,官司圆满落幕。韩庚自此返回中国大陆发展。

“归国三子”如法炮制前辈的离团方式?

(左起)鹿晗、吴亦凡及黄子韬曾被称为“归国三子”。(互联网)

2014年5月,“EXO”成员吴亦凡(Kris)在EXO演唱会一周前的节骨眼上提出解约,被外批评不负责任,不为团体着想。据悉,吴亦凡提出解约的原因之一是多次表示想尝试演戏,但公司未有安排。

同年10月,鹿晗也循吴亦凡的方式离团,向法院提出与SM娱乐解约。吴亦凡和鹿晗所委任的律师,正是当年为韩庚打官司的律师。两人与SM娱乐的官司缠讼近两年,2016年双方达成和解,意味着直至2022年,吴亦凡和鹿晗持续与前东家进行盈利分成。

黄子韬2015年4月透过父亲表示要解约退团,随即回到中国大陆单飞。同年8月他递交起诉书,申请与SM娱乐的专属艺人合约无效。与此同时,SM娱乐也在中国起诉黄子韬。双方对彼此的控诉都没有成功。

鲁敏宇:“SM通过各种途径封杀我”

鲁敏宇近年转战戏剧圈,右图为韩剧《检法男女2》的剧照。(取自艺人IG、互联网)

2015年11月,鲁敏宇(No Min-woo)向前经纪公司SM娱乐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称自己签订了奴隶契约,索赔1亿韩元(约10万新元)。

当时鲁敏宇对外表示:“从2004年作为Trax一员出道到2006年退出Trax,SM未履行经纪职责,甚至在退出SM后向其他制作人施压封杀我。 当时我按照SM的要求延长合约,实际签约时间长达17年,并要求我向公司出让作词作曲的音乐作品版权10年,我签下如此不合理的合约却没得到任何相应的酬劳。 我是一名吉他手,却在与SM签约期间作为演员活动。 退出Trax后,SM又通过各种途径封杀我,让我身心受创,才提出精神损失费。”

历经1年官司诉讼,他因证据不足而被判败诉。

焦点转回2023年,SM娱乐称将提供EXO三子结算纪录,但前提是对方不能外泄资料,更强调“单方面通报无法解除合约”。三人的律师反击,称SM娱乐“情感勒索”当时正在服兵役的伯贤续约,“你签约,其他成员才能拿到这些签约金。”双方的法律攻防战你来我往,持续进行中。

利益在前,曾经关系紧密的公司与艺人是否只剩下对簿公堂的唏嘘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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