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系

证监会:中美应就中概股监管问题加强沟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强调,中美两国应就中国概念股的监管问题加强沟通。图为证监会总部。(互联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强调,中美两国应就中国概念股的监管问题加强沟通。图为证监会总部。(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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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北京综合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要求中国公司在美出售股票之前,披露额外信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言人对此表示,两国应就中国概念股的监管问题加强沟通。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根斯勒(Gary Gensler)7月30日表示:“鉴于中国最近的事态发展和整体风险,我已要求证交委工作人员在宣布有关的离岸发行人注册声明有效之前,要求中国运营公司披露特定信息。”

寻求在美国注册的中国公司必须披露,他们申请赴美上市是否被中国当局拒绝,以及可能被拒绝或撤销的风险。这些公司还必须允许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在三年内检查发行人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否则将被摘牌。

新要求将主要集中在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简称VIE)上,这是一种空壳公司形式,用来绕开中国政府对外资所有权和在海外交易所上市的限制。根斯勒说,他担心美国投资者可能没有意识到,所购买的是空壳公司而不是一家在中国运营的公司股票。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中美两国监管部门应当继续秉持相互尊重和合作的精神,就中概股监管问题加强沟通,找到妥善解决的办法。发言人指出,中国监管对企业选择上市地持开放态度,不管在哪上市,都应符合当地法律和监管要求。中国对有关行业规范管理,目的是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路孚特数据显示,目前有418家中资企业在美国证交所上市。追踪56家中国公司美国存托凭证的标普/纽约梅隆中国精选ADR指数,今年迄今已下跌22%,同期标普500指数则上涨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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