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媒体昨天报道,中国人民银行等10个部门昨天发文明确指出,中国大陆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大陆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新华社昨天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10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昨天刊登了这份由上述10个部门在本月15日发布的通知。
这项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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