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星期四(8月10日)发文,督促地方建立失信惩戒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诚信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中国发改委官网发布给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通知中,提出要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通知要求,各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参照建立政府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同级政府部门积极调动职能范围内各类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政府资金支持、限制申请扶持政策、取消评优评先、限制参加政府采购等,实现失信必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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