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龙 报道
chewbl@sph.com.sg
证券业理事会(Securities Industry Council)已裁决,新加坡报业控股(SPH)和吉宝企业(Keppel Corp)执行协议中的八周限制条款无效,即报业控股无须受到“不得在召开吉宝协议会议后的八周内举行另一场协议会议”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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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理事会(Securities Industry Council)已裁决,新加坡报业控股(SPH)和吉宝企业(Keppel Corp)执行协议中的八周限制条款无效,即报业控股无须受到“不得在召开吉宝协议会议后的八周内举行另一场协议会议”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