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管局提议修改公司法等 维持我国可信赖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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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提议修改公司法、企管局法令和新的企业服务供应商法案(Corporate Service Providers Bill),以改善我国对反洗黑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建议的合规,维持我国作为可信赖金融中心的地位。

企管局日前在文告中也指出,提议修订也是为了应对有人在设立空壳公司时滥用被提名人(nominee)安排以协助洗黑钱的风险。有关修订也规定担任提名董事的个人,必须具备所需资格。

企管局因此发出公众咨询,要求相关方从即日起至7月19日提供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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