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文化公司董事会发布文告说,关于在11月1日举行特别股东大会,大路集团与其他七个股东尝试发出的通知书,并没根据公司章程妥善发送给股东,也没按规定在大会举行前的21天发出,因此这份所谓的通知书无效。公司表明不会发布这项通知,而这场特大不应该、也不会如期召开。

厨房文化公司(Kitchen Culture)指以大股东大路集团(OOWAY Group)为首的一组股东(简称“有关股东”)发起的特别股东大会通知书无效,并吁请其他公司股东勿出席。

对此,有关股东回应说,正对厨房文化公司提出的“无效”之说寻求法律咨询,将在24小时内发布完整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