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提有条件收购献议 金光能源与资源计划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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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能源与资源(Golden Energy & Resources)公司大股东提出自愿有条件收购献议,以每股现金0.16元把公司除牌。同时,公司也宣布以股代息的方式向公司股东分配它在金能源矿业公司(Golden Energy Mines)的62.5%股份。

金能源矿业是印度尼西亚交易所挂牌公司,主要业务是煤炭开采和交易。公司持有金能源矿业36亿7600多万股,约占已发行股本62.5%;拟议中以股代息的分配比例,是每股金光能源与资源股票等同1.3936股金能源矿业的股票。

金光能源与资源星期三(11月9日)清晨发布的文告说,愿意持有金能源矿业股票的股东必须开设印尼交易所账户或拥有可以持有印尼上市公司股票的经纪户头。不愿意获得股权的股东则可以选择取回现金,每股金能源矿业股票的现金替代价格是5500印尼盾(约0.49新元)。现金替代价格将换算为新元支付,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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