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收紧企业强制收购的相关条例,以制止大股东通过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的方式来更轻易展开强制收购,从而保障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商业信托和其他机构(修正)法案星期二(5月9日)在国会三读通过,当中政府将修订公司法令第215条,以扩大与收购方相关的个人和实体定义。
根据现有公司法令,90%股权是强制收购门槛,而要约方及协同方的持股权不算在内。不过大股东目前可以通过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提出全面收购要约,绕过这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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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收紧企业强制收购的相关条例,以制止大股东通过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的方式来更轻易展开强制收购,从而保障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商业信托和其他机构(修正)法案星期二(5月9日)在国会三读通过,当中政府将修订公司法令第215条,以扩大与收购方相关的个人和实体定义。
根据现有公司法令,90%股权是强制收购门槛,而要约方及协同方的持股权不算在内。不过大股东目前可以通过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提出全面收购要约,绕过这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