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每年平均有250宗住宅房地产交易因为自由贸易协定而获得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减免,占这期间涉及ABSD的整体房地产交易的2.5%,每年减免额约1亿5000万元。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星期一(7月3日)在国会书面回复盛港集选区议员蔡庆威的询问时,透露上述数据。

黄循财在答复时指出,在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新加坡自贸协定(ESFTA)下,冰岛、列支敦士登(Liechtenstein)、挪威和瑞士的国民和永久居民在新加坡购买住宅房地产时,获得与新加坡人相似的税务待遇。另一个在印花税方面给予与新加坡人对等“国民待遇”的自贸协定,是美国—新加坡自贸协定(US-Singapore F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