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享誉全球,有意在新加坡常驻的个人外国企业家和投资者,可以考虑下列三个途径:
一、创业自雇外国人可向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申请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或投资入股现有企业后,以公司股东兼董事身份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名义,向人力部申请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简称EP)。
从今年9月1日起,我国落实互补专才评估框架(Complementarity Assessment Framework,简称COMPASS),这使EP申请门槛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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