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1月1日起,在新加坡没实质经济活动的跨国企业实体脱售境外资产并在新加坡收取收益,这些收益将被征税。这一举措是为了使新加坡的税收制度与国际规范一致,降低国际避税风险。

代交通部长兼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星期二(10月3日)在国会为所得税(修正)法案进行二读时,解释其中一项拟议修正的目的。他也说,基于知识产权资产流动性较高,更严格的规则也将适用于这类资产的脱售收益。

共有14名国会议员针对所得税(修正)法案发言及表示支持,法案已三读通过。

在回答议员询问及总结时,徐芳达重申,政府修法不是对新加坡的资本收益(capital gain)征税,而是要使我国税收制度的关键领域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譬如反税基侵蚀和盈利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针对有害税收行为的规则,以及欧盟针对境外收入豁免制度所发出的指导。

“我们的税收制度经得起国际审查,契合我们的利益,能促进贸易和投资的持续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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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芳达:新税收制度不会对本地经济造成负面冲击

徐芳达强调,新税收制度不会对新加坡经济造成负面冲击,因为重点始终是吸引和锚定在新加坡的实体经济活动。“我们全球竞争力不会受到影响,因为这些国际标准也适用于其他司法管辖区。”

他表示,政府将谨慎实施新税收制度,尽量减少对实体企业的影响,同时阻止没有实质经济活动的企业避税。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将在今年年底前发布指南,并会依据行业合作伙伴的反馈和意见,逐步完善指南。

今年6月6日至30日,财政部针对这项修正法案展开公众咨询活动。除了对新加坡没实质经济活动的跨国企业脱售境外资产征税,其他咨询内容与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于今年2月公布的2023年财政预算案相关,包括企业创新计划(Enterprise Innovation Scheme),以及针对家族办公室的慈善税务优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