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估值低迷和流动性差等因素,促使大股东提出收购要约,将新加坡上市公司私有化。根据《联合早报》的统计,今年迄今已有六家本地上市企业宣布私有化。
上市企业的大股东可通过几种方式将公司私有化。首先是根据公司法令,通过协议安排(scheme of arrangement)的方式将公司私有化。例如,今年5月,私募基金南方资本(Southern Capital)拟通过协议安排,以每股0.36元收购在新交所凯利板上市的日本餐饮公司RE&S。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选择性减资(selective capital reduction)退市。护肤及保健品公司全美世界(Best World International)就是通过这种方式退市。它最初的要约价为每股2.50元,之后进一步提高至2.56元。
此外,还有一种私有化方式是依据收购条例提出全面收购要约,在获得90%股权后,进行强制收购其余股权(compulsory acquisition);或者根据新交所的上市准则,通过自愿除牌要约(voluntary delisting offer)退市。
例如,宝德新加坡(Boustead Singapore)对子公司宝德项目(Boustead Projects)提出的退市要约,因未达到90%的门槛,因此在没有强制收购的情况下退市。
新交所监管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文仁星期一(7月15日)在它网站的专栏(Regulator’s Column)中说,新交所监管公司可同意退市申请,前提是发行者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得股东批准,同时这项决议已获得持总发行股份至少75%的出席并投票的独立股东的批准,并且独立财务顾问(IFA)认为退市要约“公平且合理”;这也统称为自愿除牌要求。
陈文仁说,当要约者提出要约并有意将公司私有化时,除非行使强制收购权,否则新交所监管公司要求遵守自愿除牌要求,才允许公司退市。
针对如何判断退市要约是否“公平且合理”,辉立证券研究高级投资分析师陈润雄受访时说,可考虑的因素包括公司当前和预计的财务表现、资产与负债、行业与市场状况,以及估值指标等。
他建议投资者评估要约价格相对当前市场价格的溢价、公司的战略计划、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可能带来更好价值的其他要约,甚至是市场对最初要约的反应,以了解其他投资者如何看待要约的吸引力。
FSMOne.com研究及投资组合管理部研究分析员胡悠认为,要约被认为是公平的,至少要与公司的账面价值,以及过去一个月、三个月和六个月等的每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VWAP)相匹配或超越两者。
胡悠建议投资者通过查阅公司文件和分析师报告,评估要约价格是否“公平且合理”。如果认为价格不公平,他们可以拒绝要约、投票反对提案,或寻求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等机构的帮助,以争取更有利的条件。
面对私有化要约 散户投资者须团结
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会长大卫·杰乐(David Gerald)认为,面对私有化要约,散户投资者必须团结一致,并向证投会询问是否应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
他举例说,如果一家公司的股价是8元,而要约价格是每股12元,以低于8元购入股票的投资者会觉得要约有吸引力,而以高于8元购入股票的投资者则会觉得没有吸引力。在持股人中存在持不同观点的群体,因此不容易判断要约是否公平。
“随着更多投资者的意识提高,我希望他们不会让公司趁股价下跌时退市并从中受益。市场有一些公司提出了好的收购要约,但这些要约往往给散户投资者带来的收益非常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