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加坡除牌公司数量超过上市公司,以往是新加坡企业律师重要业务的首次公开售股(IPO),已经成为可有可无的业务。反观合并与收购、除牌、风险投资和合规咨询等业务则变得更重要,也有企业律师转而拓展海外上市业务。
不过,受访律师仍希望,我国能重振首次公开售股(IPO)市场,因为IPO是企业旅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对我国金融中心地位至关重要。
IPO业务占比从五成缩减成5%
肯尼狄理德律师事务所(Kennedys Law)合伙人李德龙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透露,在新加坡出现IPO“旱灾”前,上市业务约占企业律师业务的50%,如今已不到10%,甚至低于5%。李德龙在资本市场拥有30年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