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工总会事先不知晓安联收购英康献议涉及的减资计划一事,有并购和企业治理专家认为,商业敏感信息的理由不足以说服人,应该在收购献议中公布这个关键信息,让所有股东和利益相关者都知情。
上星期一(10月14日)政府突然喊停德国金融公司安联(Allianz)收购本地保险公司英康保险(Income Insurance),当中一个关键争议和疑问是,为何安联收购英康后计划削减英康资本一事,到了最近才浮出水面,而且职总直到政府喊停那天才知情。而减资计划是政府喊停这项收购的主要原因。
职总创优(NTUC Enterprise)是英康保险等社会企业的控股公司,而职总是职总创优的主要股东。
肯尼狄理德律师事务所(Kennedys Law)合伙人李德龙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这显示整个收购交易当中出现沟通和理解的鸿沟。
他认为,安联宣布收购英康的时候,应该公布接下来计划减资18.5亿元的信息。
企业治理专家、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教授麦润田也认为,这个信息应该披露,这是交易条款中关键部分,“商业敏感信息的理由不能说服我……我认为,应在要约文件中披露这一信息,以便所有股东都知道。”
他说,职总创优应该通知职总中委会这项减资计划。
上周国会辩论时,数名议员提问为何这一信息没有公开披露。
针对这笔交易,职总创优和英康保险曾向职总中委会通报交易的战略必要性,但并未提及减资计划。
陈国明:英康不能透露商业敏感信息
总理公署高级政务部长及职总副秘书长陈国明在国会的解释是,作为一家未上市的公共机构,英康保险必须遵守法律责任,不能透露涉及安联未来计划的商业敏感信息。
有评论指出,职总中委会宣称事前不知情,是否存在尽职调查方面的疏漏?
有企业律师指出,在进行并购时,董事会一般不会去细读每一份文件,他们的责任是提出问题,了解并购可能带来什么影响。而负责并购的管理团队或委员会,有责任向董事会提出值得关注的条款,并解释可能的影响。
至于商业机密性质,义正律师事务所(TSMP Law Corporation)联合管理合伙人张祉盈解释说,保密协议(NDA)一般都是在并购交易开始签署,高管团队如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总法律顾问和并购投资主管都会签署,董事会了解交易的大致细节,但不会参与具体文件的制定。
当签署具约束力的交易文件后,这些协议会包含保密条例,在这阶段,董事会和高管通常能获得文件信息。
针对英康一事谁应该知晓减资计划,张祉盈不愿意揣测。她指出,通常在一家管理良好的公司,高管团队和执行董事负责制定交易的详细条款和文件,并负责向董事会详细介绍重要条款和风险以及影响。董事会将负责提出相关问题并对交易进行严格评估,但通常不会阅读每一份文件。
此外,在典型的并购交易中,大股东不一定参与交易谈判,因此他们的知情程度也取决于此。以英康的情况而言,职总中委会就相当于一般公司的股东。
综合市场人士的反应,这一事件的关键问题似乎是,不论保密协议条例如何,英康和职总创优负责收购事宜的团队,是否尽责向董事会强调了这项减资计划,并解释它带来的影响,包括财务、社会以及舆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