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控股(Great Eastern)已获得新加坡交易所批准,将遵守上市手册规则的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5年1月24日。
大东方控股星期一(10月21日)在新交所披露这一消息。大东方控股表示,申请延期的原因是,公司在10月23日之后才能确定华侨银行在大东方控股的最终持股比例。
此前,新交所给予公司的期限是2024年10月23日,以探索符合新交所上市规则下自由流通要求的方案。
华侨银行在5月10日宣布对大东方提出自愿无条件收购要约,当时华侨银行已持有大东方88.44%股权。
截至7月12日收购要约结束时,华侨银行与其一致行动方已经拥有大东方93.52%的股份。
此后,大东方于7月23日发布文告说,未同意收购要约的股东可以在10月23日下午5时30分前决定是否行使权利,要求华侨银行以与要约相同的条款收购其股份。因此,华侨银行的最终持股比例只有在10月23日之后才能确定。
由于大东方的公众持股已经低于10%,股票自7月15日起已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