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发展商在销售未竣工房地产时,必须使用房屋发展商条例下的标准选购权书(Option to Purchase,简称OTP)。任何对选购权书协议的修改,都需要获得建筑管制处的批准。
此外,发展商在发出选购权书前,必须履行对买方尽职调查的义务。
市区重建局星期四(8月7日)发文告宣布上述修改条款,以进一步加强我国房地产交易的监管,打击洗钱、扩散融资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政府今年4月通过反洗钱与其他事务(房地产代理和开发商)法案,让协助洗钱、恐怖主义融资等非法交易的发展商,面对更严厉的处罚框架,最高罚款从5000元调高至5万元。这些条例自7月1日生效。
市建局的最新通告,主要是有关选购权书等条例的更新,目的是要确保发展商符合反洗钱、防止扩散融资及反恐怖主义融资的最新监管要求。
市建局在通告中说,发展商在销售任何住宅或商业房地产时,都必须对买方展开尽职调查。如果它们无法或选择不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它们必须遵守下列限制:不得向买方发出选购权书、不得接受买方与拟议单位的任何相关款项(包括定金)。它们也不得与买方签订买卖协议。
为方便发展商遵守上述规则,建筑管制处(Controller of Housing)预先批准一系列对选购权书的修改条款。发展商可采纳这些预先批准修改的选购权书,无需再向当局寻求额外批准。
可确保房地产行业良好做法
新加坡产业发展商公会(REDAS)发言人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市建局的修改让发展商更确定使用选购权书及交易前完成尽职调查等方面事项。这可确保房地产行业良好做法,是维护新加坡作为值得信赖和透明的商业枢纽声誉的重要步骤。
发言人说:“我们将继续与成员及当局紧密合作,支持这些监管要求的实施,继续在行业中加强反洗钱意识。”
立杰律师事务所(Rajah & Tann)房地产业务部合伙人莫佳莱(Gazalle Mok)说,政府7月1日以来实施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框架和举措,进一步保护房地产行业免受金融犯罪影响。
“事实上,在这次修改前,发展商已积极遵守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要求,包括强化对买家的尽职调查,以及在公司内部加强反洗钱相关措施。”
尽管发展商可能面对更高合规成本,莫佳莱认为这些变化旨在提升本地房地产行业诚信和透明度,有助于行业长远发展。
合登集团(Huttons)高级数据分析总监李思德也说,加强反洗钱框架至关重要,房地产行业会全力支持。
李思德强调:“这些核查措施并不会影响销售进程,因为发展商和房地产经纪公司一般在实际销售前的预览活动阶段,都对买家进行尽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