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庭就马士基关联公司终止价值4亿7500万美元(约6亿1700万新元)合约,正式向对方发出仲裁通知并列明要求,启动仲裁程序。

海庭(Seatrium)星期六(11月29日)深夜发文告说,子公司海庭能源(国际)(Seatrium Energy (International))星期五(28日)已根据现行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条款,向买家马士基海上风电(Maersk Offshore Wind)发出仲裁通知,正式启动仲裁程序。 

海庭能源寻求要求包括:买家宣告于2025年10月9日错误终止了合同、宣告合同有效且持续、买方须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于2026年1月30日接受船舶,并支付合同规定的交付分期款项(80%),或者评估损失。

海庭能源在10月12日拒绝马士基海上风电的终止合同通知,并回应保留对买方的一切权利及补救措施,也同时指出,买方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因此保留权利,对不当终止合同行使所有权利。

海庭接到马士基海上风电的终止合约通知时,正在建造的海上风电安装船项目已完成98.9%,海庭承担了大部分建造成本,却只收到20%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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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庭能源接着拒绝马士基海上风电在10月21日发出的仲裁通知书,就在此一日前,海庭能源才刚通知对方,预计将能在2026年1月30日前交付船舶。

马士基海上风电发出的仲裁通知书声明称,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将提交伦敦仲裁,依据现行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条款进行仲裁,但未阐明争议具体内容、它所主张的权利或买方诉求,包括金钱或其他形式。

发生纠纷的合同,是海庭唯一未采用渐进式付款结构的剩余合同。这类合同将整个项目的付款分成多个阶段,每达到一个特定的项目阶段,买家就支付相应的一部分款项,以确保买卖双方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进展,同时降低双方的风险。

海庭能源指出,仲裁通知所引发的财务影响,将高度取决于最终的仲裁结果。

海庭股价星期五闭市走高0.47%,至2.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