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上市公司史丹福置地(Stamford Land Corporation)对大华银行(UOB)发起诉讼,指银行在史丹福置地2021年附加股(rights issue)计划相关事宜上违反职责,且向银行索赔188万元。

史丹福置地在2021年落实附加股计划时,聘请大华银行担任发行经理,并向后者支付15万元服务费。在这项附加股计划中,史丹福置地一共筹集2亿3890万元。

上述诉讼或索赔的核心,围绕在新加坡交易所(SGX)主板上市规则第877(10)条。这项条款规定,公司在分配任何额外附加股期间,应优先考虑手持散股(odd lot)的小股东,随后才到对日常事务有影响力的董事、大股东及相关人士。

散股是未达到标准交易整数(standard board lot)的股票。在新交所,标准交易整数为100股。

然而,有小股东不满史丹福置地的分配方案和提出投诉,新交所也曾对史丹福置地启动上市纪律委员会程序(Listings Disciplinary Committee Proceedings),指史丹福置地违反条例。

最终,新交所和史丹福置地达成和解,且在2023年12月中旬发布声明指出,在决定如何分配额外附加股期间,史丹福置地依赖大华银行的专业意见。

根据上述索赔要求,史丹福置地指控大华银行并未检查,史丹福置地的配股建议是否符合上市规则。

正因如此,史丹福置地要求大华银行,针对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提起的纪律程序衍生的法律费用、相关成本作出赔偿。

大华银行则否认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声称史丹福置地曾同意,银行对上市规则第877(10)条的解释。银行续指,相关条例也未规定,在将任何额外附加股分配给董事或大股东前,须满足所有小股东的申请。

银行也指出,史丹福置地曾聘请商业咨询公司作为顾问,后者也提出了多种额外附加股分配方案的建议。

截至星期二下午4时10分,史丹福置地报0.50元,无涨跌;大华银行则上扬0.34%至38.83元。